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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判定:不告知就是侵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0 13:14:19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205    评论:0
导读

本报讯(通讯员陆红林万文生记者王志新)购买机票后因故不能搭乘,退票时却被告知:打折机票不能退。武昌消费者刘林峰女士

本报讯(通讯员陆红林万文生记者王志新)购买机票后因故不能搭乘,退票时却被告知:打折机票不能退。武昌消费者刘林峰女士质疑航空公司这—规定,昨日在工商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领回退票款。

3月11日,刘女士在武昌区武珞路亚贸商场B座—楼大厅的武汉双程旅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售票点,帮朋友购买—张3月14日广州飞武汉机票,打3.5折,花费430元,其中机票费330元、机场建设费50元及燃油费50元。

13日,因朋友临时有事不能乘此班机,刘女士电话要求退票,售票员却告知:此票是打折机票,不能退票,只能退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共计100元。

刘女士遂拨打12315求助。中南工商所调查时,售票点负责人称,刘女士购买的是深圳航空公司的3.5折的特价机票,按照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是不能办理退票的,刘女士可转签高于原机票价格的其他班次飞机。

工商人员查证,航空公司确有“经济舱4折以下的特价机票不能退票”的规定。不过,工商人员认为:航空公司有此项规定,售票点售票员却没有在刘女士购买机票时予以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理应承担损失。

目前,各大航空公司退票标准各不相同,且多数规定“4折以下特价机票不能退票”。工商部门提醒:购买机票前,应该多了解相关航空公司退票规定。

(本文来源:汉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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