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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巨头垄断成品油 出口陷入“贱卖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9 13:47:56    浏览次数:189    评论:0
导读

  拿着全民积累的国有资金,行事规则本该遵循公共企业的原则,却置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这种把企业利益看得高于国家利益

  拿着全民积累的国有资金,行事规则本该遵循公共企业的原则,却置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这种把企业利益看得高于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做法,已忘记一个垄断型国企应有的责任和担当。看来,不管媒体和公众如何指责石油巨头出口贱卖成品油,由于他们是垄断性国企,在没有其他企业与之竞争的情况下,谁也无法阻拦他们继续这样做,其出口贱卖也就不会停止

  海关总署近日公布数据显示,1至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累计出口成品油430万吨,同比增幅达到了63.8%。而根据相关机构的计算,成品油出口价格低于国内销售价格约320元/吨,有“贱卖”嫌疑。而同时,市场终端降价与政府涨价又矛盾并存。这两大矛盾的症结,直指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合理。

  这是媒体对石油巨头在国际市场贱卖成品油的最新报道。而从2009年1月份起成品油出口大幅增长后,这样的报道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由于有关媒体根据海关总署的出口统计数字计算得出2.4元/升的“出口价”,仅为国内汽油价格的36%时,中石化、中石油便陷入了成品油出口“贱卖门”。

  消费者对他们的指责和谩骂不绝于耳,媒体就中石化“低价出口成品油”的新闻也炒得沸沸扬扬。这两家石油巨头被媒体和消费者指责为,在国际油价话语权缺失的背景下,只能靠贱卖来占领国际市场,并将“亏损”部分转嫁给国内消费者。

  迫于压力,2009年12月中旬,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出面表示,去年1至8月,中石化累计出口的成品油均价为每桶66.37美元,海关统计的金额和数量计算的价格不含税价,而国内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包含了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两者不具有可比性;出口成品油价格与国内价格以及同期国际市场价格没有差距,不存在贱卖的问题。

  除了上述说法外,石油巨头还有另外一个解释,即成品油国内外销售价格的巨大差异与成品油的构成以及不同的贸易方式等因素相关,出口价格并不能简而化之。这里所说的就包括来料加工的成品油贸易,即资源国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原油,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601857,股吧)公司不多的加工费,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品油出口量却会因此大量攀升,这种情况会拉低平均出口价格。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进口三大来源地分别是沙特阿拉伯、安哥拉和伊朗。根据海关统计显示,成品油的主要出口地却为东盟、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地区和巴拿马。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对上述三地出口合计占同期成品油出口总量的73.8%。进出口区域的不同,使得石油巨头“来料加工拉低出口价格”一说不攻自破。

  不管石油巨头如何辩解,但事实胜于辩。作为一个石油进口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对外大量出口本身就是一件令人不解的事。今年以来,在国内成品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成品油出口量比去年明显增多。2009年前三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成品油同比增长37.9%,而今年1至2月同比增幅达63.8%。

  其实,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成品油产销被石油巨头所垄断。众所周知,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存在两大问题,第一是垄断,第二是石油进出口权的管控。国内油价连续5次上涨,石油巨头已把国际石油涨价部分很顺利地分摊到了消费者身上,而国内石油库存已经多到需要大量出口才能解决问题。

  如果说,石油巨头以高出国内价格卖给外国,人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事实上与之相反。在国际油价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语权微乎其微,更不用谈“定价权”了。铁矿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争取话语权与定价权,虽然很艰难,但已经通过谈判等途径进行博弈与抗争,而石油巨头却只会坐享对国内的“高额垄断利润”。

  问题是,在石油巨头作为国企必须承担的公共责任的要求下,政府管理部门怎么可以从容看待石油巨头通过出口成品油赚取利润的做法?如果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打破两大巨头的垄断,降低石油进出口门槛,则商品就能实现自由流通,国内消费者也就能够享受到全球竞争带来的便利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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