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的箭在弦上,令在华外企和跨国公司的投资战略调整变得迫切。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跨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论坛上指出,“金融危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更加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跨国公司需以创新转型战略来适应。”
在国内掀起热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亦透视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进、利用外资的方向转变。
此前,引进利用外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经济的主要方式之一,而跨国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力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使跨国公司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肌体的各个层次。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指出,“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要谋求的是低碳、长远的发展,产业结构要调整、区域的发展也要协调,跨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存环境已经发生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跨国公司的诉求也已经发生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引进和利用外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有效利用外资,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坦言,“过去由于掌握土地以及其他政策资源,政府部门往往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形式单一。今后由于招商引资目标以及其他引资方式的变化,政府为主的引资将转变为企业为主的引资。尤其是并购方式投资以及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和海外上市的公众投资方式发展,企业将越来越成为引资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进和利用外资方式的转变,使在华外企和跨国公司单靠数量的投资优势不再显现,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的“新位置”在哪里?
王超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战略转型下,就需要跨国公司更多地将高端环节、研发中心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加注重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更加注重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更加注重强化合规经营等。“比如,强化本土经营和低碳经营,更多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而郑新立给出的建议是,跨国公司应开发和生产更多适应不同层次和消费需求的产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增加研发投入和培训方面的投入,增加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资。
王志乐表示,随着我国企业和产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众多有价值的企业。跨国公司现在有可能通过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某个行业,这为通过并购吸引外资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事实上,已明显感受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许多跨国公司或因挑战或因商机而早已“闻风而动”。
首先是抢滩“低碳商机”。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负责人何曼青表示,外企早已看好“低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巨大商机,“很多跨国公司已经在这样做了,包括巴斯夫、BP、诺维信。”
商务部产业损坏调查局局长杨益也在跨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论坛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能耗强度和能源的效率都明显偏低,实现节能减排的余地比较大,条件项目也比较多,规模经济的效应也在显现,这些都为跨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低碳新能源产业提供更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