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谈屡涨根源在“管制”
作为每年4亿吨以上的铁矿石采购大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拿不到一个满意的“价格”,多年来的谈判几乎从未成功,最终结果都是涨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追究起来,似乎主要源于以往谈判主体的不团结、谈判力量比较分散等因素,国内铁矿石贸易商始终认为,历年三大铁矿石巨头不断提高要价时,国内部分中小钢厂谋求眼前利益,不按规矩出牌与矿山签订协议,外国矿山很容易乘此“乱中取胜”。
表面来看,如此“零散”局面显然导致国内钢企难以形成 “一致对外”的“拳头力量”,因此,民营钢企一直受到指责,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谈判过程中失去主动权的罪魁。但去年披露的事实表明,拥有长协矿的大型钢企才是祸首。而我国铁矿石进口价格的双轨制,以及双轨制中存在的巨大寻租空间,才是我国钢铁企业在谈判过程中如一盘散沙的根源。
双轨制使得我国只有部分钢企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采用长协价格,另外一些中小钢企没有铁矿石进口资质,只能采用现货价格。而且随着标准的提高,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越来越少。2005年达500家,2006年一举削减至120家左右,目前共有112家,这些有资质的企业大都是国有企业。
就像计划经济时代商品分平价和议价的双轨制容易滋生“官倒”腐败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进口铁矿中也使大型钢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食利阶层。112家大型央属单位有进口资质,中间有许多代理公司,这些代理公司加价30%到50%将铁矿石出售给没有进口资质的中小钢企,代理公司获得不菲的代理收入,而大型钢企因为倒卖多进口的长协矿而大获其利。
据“我的钢铁网”估算,2008年我国长期协议进口的铁矿石中有超过10%被拿到市场上倒卖,去年各进口企业倒卖长协矿的收入至少超过200亿元。力拓公司一位内部人士两年前就对媒体表示,大钢厂确实有倒卖铁矿石的行为,但其中情况比较特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钢集团,其本身在澳大利亚恰那铁矿占有股份,按长协价格每吨80美元进货,但是给各大钢厂却是按市场定价每吨160美元左右出售。 所以每次谈判时,大小钢厂的利益不一致。大钢铁企业指责小钢厂和贸易商炒高了现矿价格,并由此拉升了长期协议矿价,但现矿价格高涨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家对进口企业有资质限制,众多钢厂没有资格购买价格相对便宜的长期协议矿,只能从贸易商手里买高价的现货矿,现货矿于是水涨船高,这就为握有大量长协矿的大钢厂提供了囤积与倒卖的可能。
这也就是国内钢企形成的怪圈:现货涨后长协涨,长协涨后钢价涨,钢价涨后小钢厂死灰复燃,大钢厂迅速扩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钢产量节节攀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矿石需求量激增,中华人民共和国需求的激增,加上国际矿业巨头对市场的垄断并收紧供应、制造短缺,长协自然再涨价,又是一轮涨价循环。
如此怪圈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国内钢铁和铁矿石相关方都在铁矿石涨价中享受直接或间接收益。外国矿山希望涨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也希望涨价多赚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钢企由于拥有大量库存,铁矿石涨价可使其通过倒卖获利;铁矿石进口商一直囤积居奇将大量铁矿石压港,就是等着享受涨价的好处;小钢厂尽管反对大厂和进口商联合炒作铁矿,但是铁矿石涨价给全社会钢铁涨价的预期,钢厂日子好过,当然也不会特别强烈地反对铁矿石涨价。
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境外矿山的铁矿石价格谈判中,几乎所有参与的中方机构和企业,都在盼望着铁矿石涨价,与外国矿山的利益一致,如此谈判,自然是越谈越涨。
铁矿石进口秩序需要重塑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认为,要改变目前现状,就应重建铁矿石进口秩序。首先要重审铁矿石进口市场上的价格双轨制。进口矿石代理制为不少国家所共有,但长协价和现货价并存或许是我国铁矿石进口市场上的特色,这一制度设计之初必然有其合理初衷,但在实践中暴露出了大量问题。
其次是重审相关企业的进口许可证,缩编具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此次重审后取消进口资质的企业数应当多于进口许可证减少数,因为在剥夺参与泄密、违规炒作企业的进口许可证的同时,也应当对具备实力且表现良好的企业发放新的许可证,有奖有罚,具备进口许可证的企业队伍不断流动。
多次在海外从事过大宗商品矿产收购谈判的北京立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捷认为,海外所谓的供方垄断很大程度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钢铁利益集团联手促成的,中方应当委托第三方谈判专家与境外矿山谈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招标公司就很适合。他认为,现阶段可让招标与长协共存,通过招标制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的铁矿石交易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