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时许,东莞市黄江镇原党委委员利沛钦涉嫌行、受贿,挪用公款和非法占用土地罪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11小时审理后宣布休庭。利沛钦在庭上将罪名推得一干二净。
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利沛钦说,他自己“有错无罪”。在辩论阶段,他说,自己被村民举报,是村民“仇富”和“报复”所致。
另外3名取保候审的犯罪涉嫌人梁钦亮、李永强和曾海坤也出庭受审,这三人曾是利沛钦的同僚。梁钦亮是黄江镇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李永强是黄江镇合路村支部委员兼治保主任,曾海坤是黄江镇田美社区区委委员。
东莞市检察院预防科要求,全市32个镇街至少各派两名代表旁听,黄江镇要派60名代表旁听,事后要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现场最引人注目的是32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都是常平镇桥沥管理区大呙村民,村里的土地被被利沛钦非法占有。几年来,村民不停举报,直到去年8月底利沛钦被查处。
一名为该村做民事代理的律师说:“年轻村民都不敢来旁听,怕利沛钦出狱后报复。”
指控:非法占地利沛钦:村民仇富
市检察院在起诉中,认定利沛钦非法占有16.41亩农用地,其中7.48亩连同周边土地于1994年至2005年建造厂房和修建恒丰市场,厂房先后出租给3家公司;其中3.88亩连同周边土地建设利氏工业区道路;其中5.05亩连同周边土地租让他人非法建造厂房。
公诉人说,16.41亩农用地被毁坏,至今未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和用途。
利沛钦在庭上说,大呙村有500多亩土地被他收购,305亩已经办理手续,一部分已经补办手续,剩下一部分尚未办理。
从公诉人宣读的十几名证人的证词描述中,利沛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地霸”。
证词说,利沛钦为了强占土地,强行用砂石填平农田。手下问他:不怕破坏农田获罪吗?利沛钦说,他会搞掂国土局。
证词说,推了40多亩农田修路,利沛钦向工厂收取修路费时,多报了40亩,800多万元修路费全部由工厂摊分。
利沛钦自辩说,十几个村民的证词不足以采信,因为这些村民都曾上访告过他,其言词只能当做告发,不能当证据。
此外,利沛钦还认为,村民告发他,是因为村民有仇富心理。
“当时,大呙村有份参与土地利用,检察院为什么不抓他们呢?他们也有份!”利沛钦脸红耳赤地说到这里,几乎喊了起来,还转过身子,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旁听的村民挥舞。
指控:受贿320万元利沛钦:个人经营所得
根据起诉书,2007年12月12日,黄江供销社将黄江镇2008年至2010年的废品回收业务,统一承包给东莞市联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成公司”)经营。联成公司将方案直接上交该镇镇长审阅,当时任废品回收小组组长的利沛钦觉得“被越级”,非常不满。
利沛钦一方面让梁钦亮、李永强和曾海坤商议决定,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联成公司将镇上效益好的村组的废品站交给他们承包,另一方面利沛钦给联成公司施压。2007年12月29日,利安排除该镇经贸办组织召开废品站承包经营者交接会议,会前派发资料,称联成公司与黄江供销社的3年合同违反相关文件规定,联成公司立即识趣地将黄江镇大冚村废品站,以成本价交给利沛钦承包。会上发言时,利沛钦才转而要求与会者支持联成公司。
2008年和2009年,利将废品站又外包给朋友,4人又获利320多万元,设成小金库。2008年1月,4人每人从中分得5万元,其他款项主要用于借款给利沛钦的朋友,帮助他的公司上市,还有接待“来自北京的朋友”等。
针对这项指控,利沛钦在庭上说:“他们不经过我同意,我讲几句怪话、气话,这不算是犯法吧?”
他否认给联发公司施压并受贿:“他们给我(钱)那是人情,不给也是道义。320万元是个人经营所得,不是受贿所取。”
公诉人还指控利沛钦另一笔10万元受贿,利沛钦在庭上说,他接了那个10万元的档案袋后,打电话问送档案袋的人是什么意思,对方既不回答是春节的红包,也不说是红利,利沛钦便不认为这笔钱是行贿。春节期间,他请了黄江镇宝山芙蓉寺的和尚在家里做了场法事,把这10万元捐给了芙蓉寺。
指控:行贿2万元利沛钦:领导不会向手下行贿
根据起诉书,利沛钦从联成公司手上夺来大冚村废品站后,为了与负责废品回收工作的黄江镇政府经贸办副主任张某良(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利沛钦决定给他送钱。
2008年春节前,梁钦亮从小金库中取出1万元,送到张某良办公室,请他日后多多关照。2009年春节前,经利沛钦同意,梁钦亮又拿出1万元送给张某良,感谢他一年来的支持和帮助。
当公诉人宣读这部分文字时,利沛钦激动地否认了。他说,他本人做为黄江镇党委委员,分管经贸办,是张某良的领导,张是他的手下。他的行为不是行贿。
他问道:“自古以来,只有手下向领导行贿,领导怎么可能向手下送钱?”
指控:挪用公款300万元利沛钦:是借用
根据起诉书,东莞市蓝天废品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收缴各废品站上交的承包费等款项,利沛钦分管该公司业务。
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利沛钦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擅自决定从蓝天公司先后挪用300万元给东莞市黄江世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峰公司”)和东莞市黄江利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氏公司”)用于经营活动。
其中,挪用200万元用于世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以增加注册资金。挪用100万元用于利氏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增加该公丝的注册资金。随后利沛钦归还了所挪用款项。
利沛钦在庭上承认世峰和利氏公司有他的股份,“但蓝天公司借钱给这两家公司,我都不知情,蓝天公司也没经过我的同意,我是事后才补办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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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避谈利沛钦
昨日,记者探访了常平镇桥沥大呙村。在大呙村47号、48号分别见到两名村民,一听到“利沛钦”3个字,他们一脸严肃地说:“我不知道这些事。”其中一个男子说完后,赶紧推着停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走了进去。
记者询问怎么去大呙村祠堂,利氏工业区基叶水产蔬菜批发市场的一个商人弯腰从桌子下面掏出几份报纸,对记者说:“是不是要采访这个人的事情?”
他收藏的是关于利沛钦的报道。
这个商人说,他租的就是利沛钦的物业,所以很关心利沛钦的事情。
他说:“我最讨厌利沛钦了。他把物业租给一个二手房东,我们从二手房东手上租了这个铺位。后来利沛钦想把物业收回去,二手房东不肯,利沛钦就在2008年12月断水断电一个月,搞得我们苦不堪言。”
他说,利沛钦来收租的时候,总是很神气,趾高气扬。现在过堂受审了,也算替商户出了一口气。
这时,几个顾客走近,商人马上停止了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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