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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抗旱救灾提供法律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30 16:58:27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90    评论:0
导读

面对百年不遇的大旱,我省政法机关如何做到未雨绸缪,快速行动,及时研究司法对策,公正高效审判涉灾案件,依法保障受灾群众

面对百年不遇的大旱,我省政法机关如何做到未雨绸缪,快速行动,及时研究司法对策,公正高效审判涉灾案件,依法保障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病能及时医治,保障灾区市场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军。

开通涉灾案件 “绿色通道”

记者:现在已进入“抗旱救灾”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如何做到既方便灾区群众诉讼,减轻诉讼成本,又节省灾区人民的时间,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抗旱救灾之中?

赵军:法院作为“人民的法院”,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帮人民群众之所需,解人民群众之所难,以更深入的司法关怀支持抗旱救灾。要开辟涉灾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可能出现的抗旱保苗、人畜饮水、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紧迫诉讼问题,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耐心细致地依法调处,保证当事人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抗旱救灾中去;要采取更为便民利民的诉讼举措,充分利用早、中、晚涉灾群众在家的时机,开展送达、调解工作,对被告为涉灾群众的案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在审限内适当延期审理,做到抗旱救灾时间内尽量不传唤涉灾当事人;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诉的敬老院、低保户、“五保户”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切实做到不因审理案件增加农民群众负担,分散抗旱救灾精力;要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综合治理。

不能给抗旱救灾大局“添乱”

记者:去年入秋以来,贵州发生秋冬连旱叠加春旱。3月18日,我省启动旱灾救助一级应急响应,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大战旱魔。目前,旱情仍将持续,人民法院如何应对?

赵军:旱情就是警报,灾情就是命令。抗旱救灾是当前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审判机关必须充分认识这场旱灾的严重性和全局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研判抗旱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采取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积极稳妥依法化解,绝不允许给党委政府抗旱救灾中心工作添乱的涉诉事件发生。

(本文来源:新华网 )
 
关键词: 抗旱 救灾 贵阳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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