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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7 21:25:38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167    评论:0
导读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7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源:新华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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