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住着7名特殊病人。她们的特殊之处,第一,没有接受任何治疗,而是以医院为家,一住就是一年多。第二,她们是拆迁“被住院”,被当成包袱扔进医院以后,当地政府称“仁至义尽”,医院说,“事情总要解决,她们不可能一直住在医院。”(6月8日《都市时报》)
医院的想法是“她们7人长期住在我们医院,病房不好管理。”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们“被住院”,当地政府买了差不多十个月的单,之后觉得“已做到仁至义尽”,从2009年7月开始把这个“光荣”的任务完全交给医院。
当地政府又是如何做的呢?有两个方面:支付了7户人家在医院的一大堆费用计47.87万元;给7户人家发放了冬衣、棉被,并根据困难补助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据称,“各项工作都做到仁至义尽”。
所谓的“各项工作”靠谱吗?其实连最根本的拆迁疑云都未解决。好端端的谁会去住院?但是“被拆迁人员强制从家里拉了出来”——房子被当作非法建筑拆迁,又不满每平方米826元的补偿款,于是,年轻力壮的睡大街去吧,年纪大的送进医院。这是“人性化”措施吗?
在此不讨论拆迁政策,也不研究年老力衰的她们有没有能力采取法律,或是自制土炮等多种手段对抗强拆。显然,她们目前对抗的是医院,矛盾被转移了,从拆迁问题变成了赖住医院的问题,以及到头来,谁为这笔奇异费用最终买单?
拆迁部门的逻辑究竟是什么?首先必须完成任务,其次不能出问题。比如“被住院”的7名女性,3人是古稀老人,若是让她们流离失所,甚至饿死街头,那麻烦就太大了。打不得、饿不得,她们的拆迁补偿要求同意不得,怎么办呢?脑门一拍,送进医院,先拖一段时间再说。
这一拖就是将近两年的时光,房子没了,老人也愈发苍老,塞满各种居家杂物的病房怎么看,也没有一个家的样子。还是回到根本点上,她们的房子该拆吗?该拆,她们世代居住的棚户区始于解放前,实在有碍观瞻且有危房之嫌,何况还有一个城中村大改造的背景。当地政府有责任安置她们吗?当然有,区别仅在于安置的手段和效果。“被住院”式的安置,显然味道很怪;当地政府自称“仁至义尽”,显然味道很坏,什么原因,让当地政府犯下这么明显、这么容易引起公愤的错误?
我想是当地政府的层层强力推进,让基层部门,某些工作人员在重压之下,做事已经顾头不顾尾,为解决眼前的事情罔顾其他,哪怕好事办成坏事,哪怕埋下一颗颗“定时炸弹”。无论送医院,还是送精神病院,都是一种挖空心思的官场卸责术。当然,为何宁愿付给医院几十万,也不让拆迁户占补偿款的“便宜”,需要专家来分析这是什么“病态心理”。最后,据我揣测:她们其实是“自愿”住院、有“病”住院的,年纪大了,谁能没有点疾患呢,但总不能老是不领补偿款,一门心思赖在政府身上吧……这就是所谓的“仁至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