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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警惕“城镇住房拆一半”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9 19:08:58    浏览次数:93    评论:0
导读

  刘涛 宏观经济分析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淮日前放言,“二十年内现有中国城镇住房要

  刘涛 宏观经济分析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淮日前放言,“二十年内现有中国城镇住房要拆一半”。此言甫一出,立刻引发普遍质疑。

  对此,陈淮先生也给出了他的解释,比如:建国初期的住房多以战备房、过渡房和简易房为主,如今大半已成棚户区,基本上失去了保留价值;至于1979-1999年期间建设的住房,主要功能是临时脱困,其建筑格局及配套设施也已无法继续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不可否认,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对公众而言,“拆一半”从一个官员学者口中赤裸裸地喊出,多少总让人觉得有些刺耳,听起来像是带有特定价值取向的政策暗示。特别是在当前开发商与政府间的房价调控博弈僵持不下的微妙时刻,“拆一半”之说极易被解读为有关方面试图“托市”:拆一半,即意味着未来中国将有一半家庭沦为无房户,“刚性需求”的队伍将空前壮大,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将被扭曲,房价可能扶摇直上。

  今年“两会”后,中央政府打出一连串政策组合拳,旨在稳定房价过快增长。但目前国内各地楼市看涨和看跌的情绪陷入了胶着状态,房价从整体上看没有明显下降趋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存在政策间的不一致性。而就单个部门来看,其政策也存在时间上的不一致性,例如,相关机构对商业银行执行第三套房房贷政策的监管时紧时松,而有关部门忽而表态后续还有更严格的调控措施,忽而又强调市场不具备大幅降价的条件。“拆一半”言论此时抛出,势必进一步加剧政策理解上的混淆。

  我们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下,“拆一半”之说要想成立,至少应先满足三个前提,才有进一步论证的正当性:

  首先,在新一轮“拆迁潮”到来前,应有切实保障居住人权益的制度环境。近年来,暴力拆迁事件频发,拆迁方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暴力手段为矛,被拆迁人纵有《宪法》和《物权法》护身,依然徒唤奈何。制度的不完善和冲突,放大了人们的不安全感,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

  有鉴于此,一些有识之士很早就呼吁直接对《拆迁条例》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正,清晰界定“公共利益”的合理范围。而国务院法制办今年年初也顺应民意,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被媒体称作“新拆迁条例”。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时隔半年,新拆迁条例仍无具体出台时间表,甚至有传闻已胎死腹中。而在各种掣肘力量中,一些地方政府的强势反对被认为是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次,在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文物保护部门应被赋予更“硬”的监督执法权。旧城改造是一个比新城规划更棘手的难题,因为旧城改造往往会遭遇文物保护的和经济利益的两难选择。众所周知,早在上个世纪末,中国一些城市的古城墙就已被扒得所剩无几了。

  尽管《文物保护法》和《刑法》都对故意或过失损坏国家文物的行为有相应条款惩罚,但这种规定往往只停留在纸面上,缺乏实实在在的约束力。就在一个月前,尽管有江苏省文物局介入,镇江开发商依然肆无忌惮地用推土机将入围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宋元粮仓”一举荡平。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打出的“拆掉一个旧镇江,修建一个新镇江”口号,与陈淮先生“拆一半”的建议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拆一半”真的落实为政策,不知未来中国还有多少文物将毁于一旦!

  最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方式应有根本性改变。长期以来,对于中国地方官员而言,GDP增长目标压倒一切,由此也形成了“官员出数字、数字出官员”的怪圈。按照中国特色的统计方法,在拆房、盖房、再拆房、再盖房的过程中,GDP可以反复计算;而“土地财政”和搞“形象工程”的需要更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拆迁偏好。

  林毅夫教授曾预言,中国经济在未来二三十年时间里仍可保持高速增长。我们由衷地希望,这种高增长是建立在国民幸福感、安全感增加,经济结构优化和国际竞争力增强的基础之上,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游戏。

  但即便是上述三者都做到了,也不代表“拆一半”在每个城市都有必然的可行性。具体拆多少,保持怎样一个拆和建的最佳节奏,还需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论证,决不可搞“一刀切”,为拆而拆。

 
关键词: 拆一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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