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一直没给,徐景明只是说了句“这里面很复杂很黑”。
一晃就到了2010年,在这3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偶尔也出现断电、电话不通的状况,但徐景明认为基本上生活还算正常,“他们也没有很过激的举动”。
徐景明告诉记者,今年4月9日,他们和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只要一拿到拆迁款,他们就搬走。
对于具体的数额,徐景明不肯透露,只是说“现在和2006年肯定不一样,你没看物价涨了多少啊”。
“我们没办法,你不给钱,我就只有在这住着,这就跟卖东西一样,总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对于签了协议,却迟迟“不走”,徐景明说,他们也不想老这样耗下去,在这里有很多不便,之前因为知道要搬迁,家里很多东西都卖了,而且住在这旁边就是马路,车子上上下下很吵,还经常有路人开车路过时大声骂道“你们怎么还不搬,不搬就给直接拆了”。
记者采访了附近的路人,都认为徐家这样做很不妥,“毕竟修路是给咱老百姓做好事,不能因为你一家觉得钱少就耽误大家的出行,这是做一个公民基本的责任”。
记者离开徐家时,看到墙上贴着今年7月份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拆迁公告,上面写道:“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14日完成搬迁”。
“占道拆迁属于公共利益的拆迁,当事人不应该抱有太高的希望。”对于徐景明的“坚持”,马怀德直言不讳地指出。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