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显示,北京市商品房市场的交投下滑趋势已经不再延续,近期交投量开始出现徘徊。对于那些认为通过住房信贷政策就可以达到房价泡沫调控效果的意见,这一迹象无疑是一个严肃的警告。
事实上,近来市场中关于“灰色收入”支撑房价的理论,已经从一个角度很好地说明了,除了住房信贷和开发信贷以外,众多“灰色收入”的持有者进行的“现金”投资交易,是房市泡沫走到历史性记录的另一主力原因。如果没有直接针对投资性房地产交易和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政策启动,单凭有限的信贷政策,调控房市泡沫将是无法实现的目标。
有研究认为中国巨大规模的灰色收入的存在,把按家庭平均的房价收入比值大大降低,所以,中国城市居民家庭对房价的承受力要高于一般预期。这样的分析,虽然混淆了“灰色收入家庭”对高泡沫型房市的“投资损失承受力”与大多数“中国居民家庭”对房价的承受力,但是同时揭示出了一些对接下来的房市调控政策意义重大的相关判断,需要紧密关注。
一是,中国房市泡沫走到今天,有很大程度的驱动因素在于那些具有高风险承受力的“灰色收入”,而这些灰色收入进行房市投资时,使用的是“现金”。那么,房价下调带来的主要损失,目前仍然不需要银行业承担,中国的银行业是安全的,可以承受 “房市去泡沫化”。
二是,以现在泡沫化了的房价与中国多数城市居民家庭“非灰色收入”做比,中国房价收入比远远超过众多发达国家,但灰色收入计入后,房价收入比大大压缩,反映的是“灰色收入”的巨大规模与投资泡沫拉动能力。那么对于如此大规模的既可以撬动也可以颠覆房市的投资性灰色收入,没有专门针对“投资”的房地产投资税启动,这部分投资资金将会是既有政策管不着也管不好的“系统性风险”因素。
三是,少数人的灰色收入能够将房价泡沫继续支撑的能力和事实,更清楚地说明了收入分配不公和巨大的贫富差距,是导致中国房市泡沫往往一哄而上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房市投资泡沫中,既有的分配矛盾继续加大,并持续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那么,在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投资税的开征,就是在中国城市居民人口中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环。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阻力重重,并且操作存在一定困难的领域,但是相比较其他分配改革手段,房地产投资税则会是作用范围精确、执行操作相对最简单的收入分配改革手段。
国家统计局的报告称,今年下半年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会有实质性进展。在“灰色收入”发挥着重要角色的房地产投资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配收入调节,应该是见效最快、易获得民心认可,而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良好切入点,有关决策部门应该统筹考虑,不错过这一能够服务于多重中央政府目标和国家发展目标的收入分配改革实施领域。
对于最近有关财政部计划在2012年才开始实际启动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消息,已经激发了房市调控政策在今明两年不会继续下去的“市场想象”。无疑,无论是对仍然沉重的宏观经济和房价泡沫调控目标,还是今年下半年就要有实质进展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2012年才启动房地产税改革的计划,都是一个过于遥远的事情,而房地产投资税,确实应该及早落实,不再拖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