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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合同制定7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1 10:54:12    浏览次数:249    评论:0

    2.净重(NetWeight)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净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办法。不过,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有时也采用“以毛作净”(GrossforNet)的办法计重。

    在采用净重计重时,对于如何计算包装重量,国际上有下列几种做法:

    (1)按实际皮重(ActualTareorRealTare)计算;

    (2)按平均皮重(AverageTare)计算;

    (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Tare)计算;

    (4)按约定皮重(ComputedWeight)计算。

    3.公量(ConditionedWeight)

    有些商品,如棉花、羊毛、生丝等有比较强的吸湿性,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其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烘去商品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

    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或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即可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LegalWeight)和实物净重(NetWeight)

    按照一些国家海关法的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以法定重量计算的。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数量条款机动幅度的有关规定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oroximate)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表示。

    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是指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减的幅度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三、包装条款(PackingClause)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继续,凡需要包装的商品,只有通过包装,才算完成生产过程,商品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质量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有些商品甚至根本离不开包装,它与包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经过适当包装的商品,不仅便于运输、装卸、搬运、储存、保管、清点、陈列和携带,而且不易丢失或被盗,为各方面提供了便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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