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战役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下一阶段依法整治未经许可占用道路违法行为。
经过前一段时间交通整治,市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普遍增强。全市交通堵点、乱点得到很大改善。以沈阳站、北站、太原街、中街为代表的28处交通乱点、堵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67处得到有效缓解。
为了彻底解决未经许可占用道路妨碍城市道路通行的问题,从即日起到年底,公安机关将依法全面治理违法占道现象,重点是加大道路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货运站、客运站等物流、客流集中地的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流动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整治道路周边商家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对各类违法占道现象,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等非交通活动,阻断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由属地公安分局以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财产损失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等非交通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属地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
机动车未按规定在停车泊位里停放,或者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公交站点、出租车乘降站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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