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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天上掉馅饼 有些原来就是你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9 11:37:02    浏览次数:122    评论:0

  有些赠送面积,原来就是你的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赠送面积,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从居住角度出发去判断。如果产品设计合理,买房人能得到额外使用面积,开发商房子也卖得好,可以说是一种双赢,但如果冲着“赠送”两个字盲目以为捡了便宜,冲动买房,万一赠送部分设计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对后期使用造成困扰,那就得不偿失了。

  专业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只有像江北某楼盘那样,赠送3/4的阳台面积,那才算是真的赠送了购房者面积,得到了实惠。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一定好吃

  笔者了解发现,绝大多数楼盘的赠送面积都不计入产权证,这就意味着这些赠送的露台、院子等只有使用权,像公共的楼顶平台等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

  “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m2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m2的钱,那10m2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资深律师王炜提醒,购房者面对“赠送面积”的诱人“馅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个问题:

  一、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二、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一定要先看好再签合同;

  三、入户花园、挑高阳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管或物管是否批准。购买前这些最好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否则今后很容易发生纠纷。而且,“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 买房 房价 赠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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