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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网店“实名制”三大焦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07 19:22:52    浏览次数:200    评论:0

  北京市工商局宣传处处长王晓静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暂行办法”后,已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局最迟月底出台。王晓静说:“我们一直都在受理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但由于此前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只能参照对实体店的模式来管理,对提出申请的经营者要求必须具备经营场所,7月1日新规实施后这样的要求可能被打破。”

  网店“实名制”是否意味着征收税费?

  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统计,54.3%的网民认为网店“实名制”是逐步实行网络商品交易收税的前奏。这会增加网店交易的运营成本,不利于网店的经营,不利于消费者廉价网购。

  淘宝网店店主倩茹告诉记者:“我们花许多精力提高自己的级别和信誉,获得消费者的青睐,都是小本生意,解决了自己的就业,减轻了社会负担,我们不怕进行登记,最害怕多收费、乱收费,现在很多地方一提加强监管就是收费。”

  据互联网权威统计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到2630亿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说:“网购的交易量逐年猛增,指望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为规范行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按我国现有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但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对中小经营者优惠或减免税费,以达到规范网络交易、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记者多方联系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对网络交易的税费问题始终未予明确表态。

  有专家指出,具体执行的政策不明确,这当然让网店事实上享有了免税优惠,但同时也留下疑似偷逃税款的困惑。2007年,淘宝网交易婴儿用品的张某因偷税被判刑,成为全国首例网店偷税案。因此,鉴于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应有支持,政府部门应该早日明确具体的减免税政策,让网店经营者不留担忧地健康经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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