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如果保单没有启动,按照程序是不赔的。但可以‘通融赔付’。”
保险公司
未激活保单不赔付 真出了事“通融赔付”
记者随后致电销售该保险单的保险公司,一名郭姓的业务经理解释说,“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有投保人的身份信息,承保人购买保险时,必须实行实名制。这种票是为了落实保监会的实名制要求。”
郭经理说,这种新式的“激活险”是去年三月份以后才开始在成都销售的,之前一直销售的是“手撕票”。
记者查询获知,保监会确实在2009年3月下发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几个月后又发布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其中规定:“激活注册式保单在激活注册时,应要求输入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此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郭经理说,如果乘客用身份证购票,保险公司会获得其身份信息,这样即使不用短信激活,保单也能生效。
但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前来购票的乘客,都没有出示身份证,售票员也不主动要求出示。
既没有用身份证,也没有发短信激活,保单能否生效?
“如果保单没有启动,按照程序是不赔的。但可以‘通融赔付’。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乘客确实乘坐的当日当次车辆,并且发生意外的话,我们会与车站协商,进行一定数额的赔付。”他说。
“通融赔付”的金额是多少?郭经理没说。“我们之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根据‘通融赔付’赔了一些钱,但具体是多少我记不清了。”
在“汽车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上,并没有“通融赔付”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