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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连发5起矿难49人遇难 领导下井规定执行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6 14:45:54    浏览次数:123    评论:0

同样,由于投入不匹配,许多小煤矿仍采用木棚支护,没有采用承重更大的单体液压支柱。正因如此,小南沟煤矿在电缆起火后,迅速点燃木质支架,引发井下火灾。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规定,一个矿井应至少有两个出口,以备发生事故时应急逃生所用。但小南沟煤矿建设的一个出口却太过简陋,为立井出口,且没有逃生扶梯,在发生矿难时,根本起不到应急逃生的作用。

>>追问三、“违规生产”为何不制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矿难的密集发生,与违规生产行为密不可分,如超能力生产、边建设边生产等,这些都为煤矿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今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需求强劲,市场价格走高。即使是一个年产9万吨的小煤矿,轻轻松松一年也能赚两三千万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各类大小煤矿都在加紧生产,“抓时间,赶进度,多挣钱”。国家明令禁止在煤矿技术改造期间边建设边生产,但韩城市小南沟煤矿却在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生产,最终导致28名矿工遇难。

造成7人死亡、6人被困的甘肃金塔县芨芨台子煤矿,也属于这类情况。这家在建矿井,在18日发生透水事故时,就已试生产原煤2000余吨。

正是对一系列规章制度的麻木不仁,“硬规定”变成“软执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明显的迟报矿难现象。而按照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应在1小时内报告。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马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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