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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现拆迁“托” 勾结官员一次获利20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3 14:41:17    浏览次数:126    评论:0

举报“揪”出海门副市长

民间拆借利息10%,他能收到40%

民间正常拆借资金,利率不过10%左右,但曾为海门市建设局局长、海门市副市长的张永斌,仗着职权,“主动”把钱借给有求于己的公司,一借就是100万或200万,当然,利息也不含糊,到案发时,他实际捞到的利率高达40%;仅这一项,张永斌得到410万元。今年4月中旬,南通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永斌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70万元。昨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贪污、受贿和渎职等案件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包括张永斌受贿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检察机关突破的。

插手下属企业改制

一分钱不出赤裸裸要25%股份

经群众举报,去年7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永斌监视居住,同月27日,决定逮捕。是年,张永斌刚满50周岁。

检察机关发现,张永斌走上受贿腐败的第一步,是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为自己谋利。

2003年初,海门市酝酿市属企业改制。当时,张永斌任海门市建设局一把手局长。该局下属的市政公司在改制之列,张永斌担任建设局改制小组组长。

改制方案出台后,张永斌多次试探市政公司老总江某的想法。他表示,不但会支持江某承包这家公司,以后还会提供帮助。在商海多年的江某自然听出画外之音,他表示,如果价格合理,愿意继续当老板。根据改制规定,只有零资产或负资产,企业才能向管理层出售,否则要向社会拍卖,真要拍卖,江某中标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张永斌操控几率也会下降。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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