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户籍
取消城乡差别实行统一户籍
市政协经济委和港澳台侨委等部门进行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调研建议,应积极发展中近郊和交通要道周边的仓储物流业和出租房租赁业等农村第三产业。城乡结合部地区在拆旧建新时,应参照原有的用地比例和利益格局,适当规划仓储房和出租房的面积,把农户组织起来,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原则让农民从不动产经营中长久受益。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应有创新,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鉴于目前户籍改变与土地及集体产权等多种因素捆绑,部分农民对转居不积极的现状,建议在城镇化过程中无论是农转居,还是保留农民身份,应逐渐不分户籍形式而享受城乡同等的福利待遇,也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差别,实行统一的市民户籍,把现行城镇居民政策延伸到农村居民。
“十二五”期间,应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及社会救助等的投入力度,建议实行城乡全覆盖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凡北京市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农民子女,可以免费进入中专或者职业高中学习专业技能,引导其进入非农岗位就业以实现身份转换,从农村新一代开始有效减少农民数量。
调研报告认为,在“十二五”规划末期,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市城镇化率达到90%,10个远郊区县城镇化率全部超过70%的目标。
十二五·追问
按车位上牌可行性多大
说起“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这个措施,许多老司机并不陌生。一位老司机回忆,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从1998年2月20日起,所有购车者持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
“当时要持新三联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一位车主回忆,所谓“三联式停车泊位证明”就是新车主到本区交通大队填写“停车泊位证明”时,车主一份,交通大队留一份,另一份由交通大队送交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据悉,当时推出停车泊位证明的初衷就是为了加强对本市机动车的管理,逐步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这一措施出台后就引起了众多人的热烈讨论。一位老车主回忆,他当时买车是在2002年,“我们当时都觉得花了不少钱买来的停车泊位证明仅仅是个证明,是上牌照和通过年检的必要工具,而并不是一个能够停车的真实的车位。”2001年11月份《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当时内行人士认为,停车泊位证明不仅没起到有关部门预想的效果,反而加剧了乱收费,成了停车场搞创收的一种新手段。因为有关部门对办理停车泊位证明在管理上似乎并不明确规范。当时在各类广告甚至一些烟贩摊上都能找到“代办停车泊位证明”的地方。在那里办理泊位证明不仅简便而且还便宜。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的咨询电话发现,咨询员对“停车泊位证明”都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而一位老司机回忆,这一措施也废弃了有四五年了。
市政协委员再次重提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措施,那么这一措施有没有实际作用呢?易车网互动部主编吴中华表示,这一措施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估计会很难,“估计是听上去很美而已,以前没有实行起来还是有原因的。”
吴中华认为,这一措施可能会造成停车位费用暴涨,同时“停车泊位证明”私下交易还会死灰复燃,“如果实施,在监管方面尚需加大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