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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节能汽车 经销商变通政策钻空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2 12:23:25    浏览次数:6678    评论:0
除非此前没有优惠的车型才能看出真正是直接给了3000元的补贴,但是,又有谁能确定说这不是厂家的正常降价行为呢?也许厂商本来就准备降价了。”

    “把补贴与优惠直接画上等号也为一些经销商牟取私利提供了方便。在打包优惠的方式下,经销商并没有进一步扩大优惠幅度,却一方面花言巧语让消费者签署《节能汽车财政补助确认书》,进而又以确认书向厂商索要补贴款项。”该经销商最后说。

    相关链接四招帮你拿到节能补贴

    1.确认目标车型是否在节能补贴目录之中,具体名单可在工信部等网站上查询。

    2.了解清楚想买车型最近的优惠幅度,避免经销商以打包优惠为名义,暗自将节能补贴调包。

    3.多走访几家经销商,进行价格对比,主动向销售人员提出补贴金额的事项。

    4.如果经销商未让你签署《节能汽车财政补助确认书》,说明补贴没有包含其中,或者是手续有问题,即可到相关部门投诉。

    焦点热议

    莫让政策成经销商“盘中餐”

    如何让节能汽车补贴落实到消费者身上?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发布之时,外界就提出了善意的提醒。可惜的是,在首月的市场操作中,还是暴露出了各种问题,国家政策甚至成了某些经销商的利润增长点。

    在整个环节,直接的受害者便是消费者,其次为汽车生产商,再者是相关的政策制定部门。那么,如何才能规范市场行为呢?

    目前,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细则中,对于补贴方式的描述只有一句话,便是3000元的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对于市场的实际操作,没有任何的细化规范。这便给销售商提供了足够的“操作”空间,最直接的方式便是以“补贴”当“优惠”,暗中吞噬属于消费者的利益。记者认为,最根本的方法,便是采取“购置税”减免方式,在购车环节将补贴直接下发给消费者,减少操作环节和不良商家的操作空间。或者,进一步细化“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规范,对于操作环节出现的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以一儆百。

    此外,厂家也应加大经销商的管理力度。因为,在经销商吞噬消费者利益中,无形中损害了品牌形象。而随着第二、第三批节能车型的陆续发布,各厂家的竞争也将日益激烈。只有真心服务消费者,最终才能获取消费者的青睐。记者陈韬据《南方日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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