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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深圳没有理由重回福利分房老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3 22:13:07    浏览次数:146    评论:0
导读

  6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大型福利房“侨香村”,建成已经两年,竟然没有

  6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大型福利房“侨香村”,建成已经两年,竟然没有人催着验收、交楼,而且在房子空着的两年里,周边的楼价已经翻倍。据悉,这批数量高达7000套的住房是准备以4800元/平米的超低价,作为福利房卖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而侨香村周边的房价,已高达3万元/平米左右。

  在全国其他地方都已经取消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的大背景下,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为什么反而要退回到持福利分房的老路上去呢?据有关人士介绍,是因为1999年该市最后一批福利房分配结束以后,政府原打算推出货币化分房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推开。考虑到有一部分人尚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于是老调重弹,并于2005年正式实施侨香村福利房建设项目。

  从表面看,此举只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似乎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甚至会使深圳市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受到很大的影响。

  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消费者购房能力的逐步下降,不仅房价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住房分配的公平性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一些地方、企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为职工建造和购买住房,并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职工,更是引起了公众强烈不满。

  如果深圳市政府真的将这7000套高档住房以福利房的形式超低价出售给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那么,不仅会严重刺激公众的神经、伤害公众的感情,而且会严重冲击正在实施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让房地产新政的作用大打折扣,让公众对房地产新政的效力产生怀疑。

  虽然从深圳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没有能够及时实施住房货币化改革,对没有参加福利分房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来说,不够公平。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地区和单位,也不在少数。特别是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企业职工和低收入群体,情况更为严重。那么,政府又该如何处理呢?

  制度存在缺失,可以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来解决,而不是走回头路。对深圳来说,尽管有一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既没有享受福利分房,也没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但是,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对这部分员工实施一定的货币补偿来解决,而不是回到福利分房的老路。否则,就是制造新的不公平,制造新的社会矛盾。

  相反,如果深圳市按照市场价格把这批房销售出去,将获得的卖房收入一部分给没有参加过福利分房的人员进行购房补贴,剩余部分用到普通商品房的补贴和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中去,增加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又会产生怎样的社会效果呢?

  必须看到,住房问题的核心,决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垄断企业职工等的住房改善,而是低收入阶层的住无居所。对政府来说,关心的重点决不应该放在如何改善既得利益者的住房条件上,而应该放在如何解决低收入者没有住房上。只有这样,才能把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的短板拉长。否则,会使短板更短、长板更长,社会更不公平和公正。

  也正因此,深圳市没有理由再退回到福利分房的老路上去,而应该继续按照杀开一条血路的勇气和精神,在推进住房公平、公正和平等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远,真正建立市场调节、政府作为、社会联动的住房管理新体制。

 
关键词: 福利分房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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