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投资者而言,外资银行以其雄厚的实力,强大的创新能力获得了投资者的青睐,很多投资者认为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压根不会亏损。但是实际情况却让很多投资者大跌眼镜。
理财产品亏掉60万
近日本刊接到了张女士的电话,她向本刊讲述了自己不堪回首的理财经历。
2007年春天到7月,张女士购买了渣打银行保本型产品。
在保本产品到期后,金融销售人员小莉不断推荐她转成其他理财产品。张女士称,认购申请书复杂难懂,加上小莉一再催促便签了字。后来她才知道这是风险巨大的金融衍生品。其间,小莉信誓旦旦,称渣打超过100年历史的理财队伍,不可能亏损。收益可达40%!不料产品不断亏损,最多时亏损达60万元。而其中一款编号为QDSN08023E的产品在几个月时间亏损达70%。
责任究竟在谁?
巨亏后,张女士仔细研究渣打产品,发现产品是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她认为该产品和高盛销售的金融衍生品类似,存在“对赌协议”,即:银行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相悖的。
对于张女士的指责,渣打银行也有话说。渣打在邮件中回复称“不存在任何可能性与动机,通过产品盈亏和客户博弈中而获得任何收益的行为”。并且对待客户投资单据、手续齐全。不过,对于客户指责销售人员“忽悠”、“诱导”销售,渣打银行并未回应。
获得赔偿有门槛
不过,本刊从张女士处了解到,对于与她有同样经历的投资者,其中的部分还是获得了渣打的赔偿。不过,按照渣打的规定,如果想得到赔款,需要封口9个月。9个月内不能跟舆论、家人谈及此事。就此,渣打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对客户的每一项意见都作为个案独立调查和处理,“银行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据此签订协议。”保密条款旨在保护隐私。
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投资者在面对收益高的产品时,需注意风险。谨防银行诱使投机行为的发生。签合同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容了解后再签。当产品出现问题,保留好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