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说法
本人应对个人信用卡负责
记者在网上搜索 “信用卡借用”,出现了2350000多条相关信息,情况大多是“因朋友要出国信用卡额度不够”,或者“资金周转不过来又急需用钱,然后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朋友使用,但朋友却逾期不还款,生成滞纳金,造成损失“等等。
一名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是违法的。一般有密码是认密码,无密码是认签名,余小姐的8张卡都属于有密码的卡,因为在申请书里的信用卡章程明确规定必须本人使用,银行是不会负责的,所以如果有什么资金损失,只能由余小姐自己承担。银行在向余小姐首次催缴还款时,余小姐可以去还款和签分期还款协议,但不会涉及减免息费的情况。
根据规定,过了这段时间,余小姐还是没有还款行为或还款协议,余小姐的账户会被转交律师事务所处理,然后根据欠款多少转入相关催缴程序,如果欠款在5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没有还款,要负法律责任,建议余小姐可先还部分,并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的事,然后通过法律手段向薛先生讨回欠款。
◎律师提醒
信用卡不能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出台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这种行为已违反规定。虽然持卡人信用卡借给了别人透支,但是由于持卡人没有变,一切责任由信用卡持卡人承担,如果信用卡上透支的金额不能按时还清,其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张黔林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余小姐所述情况属实,她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薛先生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薛先生借用后因一时没有钱而拖欠不还,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今,不少犯罪分子把大学生或刚走入社会的人当作诈骗对象,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经济来自父母,对金钱不够重视,防范意识差。因此,涉世较浅的人对此事一定要谨慎,不能以“哥们义气”、“帮朋友忙”等理由轻率地将个人财物交给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