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月5日《京华时报》)
认房认贷又认人,如此严厉的住房贷款政策出台,显然是旨在抑制投机,继而降服畸高房价的。可即便如此,笔者还是希望二套房认定标准能给小户型“松绑”。
正是因为有结婚成家的“硬指标”,当初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买房。可房价之贵让人难以承受,所以,只好先买一套小户型作为过渡。如今,随着小孩年龄的增长,需要独立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小户型已经满足不了居住需求,更换一套大一点的住房已成当务之急。
其实,早在 2006年5月,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就规定: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以上。这又被称做“90/70”政策,其初衷是通过限制房屋面积,从而达到降低购房总价让更多人买得起房之目的。虽然这个政策在去年有所松动,但是国土部近日再次重申,房地产“90/70”政策不松绑。(据《北京晨报》)由此可见,与笔者一样在购买小户型之后需要二次置业的家庭,必然不在少数。然而,在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对于已经用贷款买过一次房,但卖掉再买如何认定却缺乏明确的说明。如此一来,能不让与笔者一样购买了小户型,有改善居住需求的人担心吗?毕竟,房价如此之高,二次置业家庭不靠贷款能买得起房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