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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蒙古赤峰市长受贿案又一涉贿官员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0 21:13:05    浏览次数:63    评论:0
导读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6月10日电 (记者 汤计)原内蒙古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受贿案又一行贿受贿官员王玉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6月10日电 (记者 汤计)原内蒙古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受贿案又一行贿受贿官员王玉良6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出生于1963年的王玉良,捕前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他是自治区纪委查处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受贿案件时,被牵扯出来的几名贪官之一。

  王玉良于2000年11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县委书记,2005年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2006年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2008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过程中,王玉良因向徐国元行贿落马。

  检方指控王玉良在任职期间,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3年、2007年王玉良两次向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分别行贿2万美元、5万元人民币,请托徐国元在提拔任用上给予关照;同时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自己部下某乡镇负责人贿赂共计10万美元、148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王玉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了行贿罪、受贿罪。

  庭审中,王玉良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和他的辩护人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定进行了罪轻辩护。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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