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将考核整顿情况防止死灰复燃
【主要做法】
湖北特意下了一道指令,要求各地市州政府把驻京机构整顿工作纳入到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内。未能完成撤销任务,将追究所在区县领导的责任。此外,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搞变相保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
湖北在规范整顿驻京办问题上“动作”很大。
目前,经过清理,除批准保留的17家外,湖北共有66家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如此之多的驻京机构一次性撤销,这在全国比较少见。
为确保县级驻京机构撤销后不会死灰复燃,湖北省要求各地市州政府把驻京机构整顿工作纳入到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内。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朱常渭透露,湖北从一开始就成立了由省监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编办和省政府驻京办组成的联席会议,并设立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省县以上政府及部门驻京办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机构、人员和资产的基本情况。
朱常渭介绍,经过规范,湖北保留下来的驻京办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定位,重点强化了驻京群众工作和经济社会联络工作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职能。其中,武汉市就将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定位于联络、协调、救助、维稳四个方面。一些市州和直管市还投入资金对驻北京办事处的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为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他省市管理办法
浙江 禁用财政资金建酒店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保留的驻京办要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派出地政府要每年对驻京办进行财务、资产审计。驻京办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的场所,比如酒店、宾馆等。
山西 审计超标准接待
山西省政府出台了详细的整顿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了被保留的12家驻京办事机构职能: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进公务接待。同时,山西省每年对驻京办进行审计,禁止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福建 分类安置职员工作
福建省政府要求,驻京办撤离后,属于调用国有企业的资产,应全部归还给企业;属于省财政拨款购置的资产,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收回管理,适时按规定方式妥善处置。
同时,在人员安置方面,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职级、户口、家庭等实际情况分类安置。被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收回或根据人员划转情况进行调整,经费随人员去向调整划转移交,结余资金统一上缴同级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