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丰田爆出召回门事件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的权益,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明确提出五条应对措施,其中包括敦促丰田公司加快浙江RAV4问题汽车召回的处理进度,并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随后,浙江省工商局与丰田公司展开了艰难谈判。这场由政府部门出面的集体维权行动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浙江工商局经过艰难谈判最终赢得赔偿
徐建明:丰田4S店已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补偿的方式,包括丰田公司所提供的“三选一”特别服务项目,给礼金券等形式,价值约为200元到300元左右。
4月7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截至目前丰田汽车已向浙江省251名车主支付了汽车召回补偿。根据消费者在汽车召回过程中承担的汽油费、误工费和差旅费等不同成本,丰田予以现金或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经济补偿,人均补偿金额在300元左右。浙江丰田4S店已经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RAV4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此外,丰田已经向69名取消RAV4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全额退还了订金。汽车召回补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还是第一次。
浙江省工商局的局长郑宇民:跨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有一个转型升级的问题,在现在的改革开放阶段,必须要注重追逐利润,转移到以人为本上来,必须要注重占领市场,要转移到道德重建上来,必须要注意到满足自我,要转移到满足消费者上来。
2010年1月,因为油门踏板,丰田在欧美召回430万辆汽车,并遭遇美国国会调查。丰田表示,将提供“上门召回”的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并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同时,美国消费者还向丰田提起数十起集体诉讼,索赔金额高达36亿美元。4月5日美国交通部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处以最高达1637.5万美元罚款。
跟丰田公司在美国所给予的召回赔偿不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去完成召回,有时由于零件缺货,不少车主不得不多次往返维修,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拒绝赔付。
基于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3月14日率先启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行动”,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其中就包括要求丰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
在最初的谈判中,丰田公司接受了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和允许全额退车等前四项要求,但因赔偿问题使会议陷入僵局,双方第一次谈判因此搁浅。直到3月29日,一汽丰田才承诺,在4月底前完成对今年召回的RAV4浙江消费者补偿经济损失。
这一消息发布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公众关心丰田对浙江消费者的补偿能否推而广之适用于全国其他省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出现的汽车召回补偿案例,能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消费权益的法制环境迈上新的台阶?不过,具有戏剧色彩的是,两天后,一汽丰田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不会对召回车辆车主给予额外的经济赔偿,而仅仅只是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RAV4车主推出一个“三选一”的免费检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