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台湾律师欲在沪寻合伙人
刘阳明目前有一半工作时间在上海。他透露说,目前上海并没有向大陆企业或资金进入台湾投资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务所。而他正致力于在上海建立一个合资事务所,由两岸的律师做合作人,双方共同可以为两岸的企业界提供服务。
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了一套合作方案,也有意向的合作事务所,但是在目前两岸司法部门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出来之前,操作难度很大。“只有当法律能充分交流的时候,全面的交流才能展开。”刘阳明说,在他看来,因为法律有较强的地域性和自我性,只有当法律也能做到充分交流时,才能说交流是全面的。
“其实我们事务所已经有一位律师在上海的一家大陆律师事务所实习。”刘阳明说,名阳法律事务所的陈璧秋律师,已经在上海浦东一家名为“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访问实习。陈璧秋律师在台湾执业超过10年,是2008年考取大陆司法资格的首批台湾律师之一。在浦东的实习也将满一年了,实习的方向是金融和证券。
刘阳明现为台湾名阳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该所及其个人在台湾享有极高知名度。在20年实务经验中,经办过无数台湾社会瞩目的重大案件,包括近年来的多起金融证券相关案件辩护,如台湾股王博达公司涉及财务报表不实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及内幕交易案等。
相关链接
台湾证交所并于2010年1月19日公告设限名单,以下60只上市个股禁止陆资买卖:
(一)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中环、联强、铼德、宏碁、英业达、吉祥全、钰德、本盟、大丰电及中视。
(二)保全业:中保。
(三)电信业:台湾大、远传及中华电。
(四)航运货运业:华航及长荣航。
(五)营建业及土地开发业:远百、台火、福益、名轩、国宾大、国建、国产、国扬、太设、全坤建、太子、龙邦、中工、新建、冠德、京城、大陆、宏璟、皇普、华建、宏盛、达欣工、宏普、联上发、基泰、樱花建、金尚昌、兴富发、皇昌、皇翔、根基、日胜生、华固、建国、远雄、顺天、乡林、皇鼎、长虹、台开、润泰全、润泰新、中鼎及信义。
根据相关法规,在台湾地区从事投资或设立办事处设立登记前,投资人或代表人可赴台每次不得逾2个月,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逾4个月。在台湾地区从事投资或设立办事处设立登记后,经理人、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每次停留期间不得逾一年。根据台湾内政部颁订《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陆资在台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应经主管机关许可的特定人,且限于与经营业务需要有关之不动产,取得后3年内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