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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等地转基因水稻形成规模种植 农民自己拒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1 13:01:5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浏览次数:232    评论:0

  据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有100多种转基因稻种在各大实验室的试管中待命,等待批准。最著名的除了这次批准的华中农业大学研发的“华恢1号”和“Bt汕优63”外,还有7个品种的转基因水稻也正在申请安全证书。这7个品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发的CpTI转基因水稻;福建农业科学院牵头,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复旦大学等合作完成的转基因CpTI/Bt水稻;另外还有转基因抗白叶枯病水稻(Xa21);改良淀粉品质的转基因水稻;转铁蛋白基因水稻(蜡纸基因反义片断);增产转因水稻(PEPC)及增产抗除草剂转基因水稻。

  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种子市场价值已经从2001年2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500亿元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种业市场。作为全球第一大水稻生产和消费国、第二大玉米消费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基因作物市场犹如一座等待开掘的金矿,各个研究机构和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跑马圈地”。

  清明节一过就要下秧了,董克江今年打算种两亩自留种的早稻,两亩西瓜,五亩杂交稻。他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周刊》记者,这几年他一直没有种转基因抗虫水稻是因为“产出来的大米目前还不收”,很多村民都只能把它掺杂在普通大米中“偷偷摸摸地卖出去”。“只要国家一推广,认可了,这种稻米种子肯定会很俏。” ★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杨庆伟对此文亦有贡献)

  我的餐桌谁做主

  如果我们陷在转基因水稻是否安全的争议里,争论就永远没有完结。在这个纠结中真正重要的是,以水稻为主粮的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否得到了尊重

  本刊记者/庞清辉

  水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的主粮之一。每年,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约消费97公斤大米左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体的消费量则有1.7 亿吨,约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总产量的35.7%。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者对于转基因水稻种植和食用的知情和选择权利,则付之阙如。

  “广大农业生产者和食物消费者极为分散,又面临着巨大的知识壁垒、语言壁垒和技术壁垒,一直没有能力表述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周刊》表示。

  水稻转基因安全证书获批

  2009年11月27日,经常浏览各种农业和食品信息的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发现了一份清单。这份清单表明,农业部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这份清单早就发布了,之前并没有水稻和玉米,是后加上去的。而且,证书有效期与其他品种不一样。”

  方立峰所说的“清单”,全称为《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下称《清单》)。按照登载该《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网”信息显示,《清单》发布于2009年10月22日,在名为“生产应用安全证书2009B.pdf”的文件中,共有基因抗虫杂交棉、H9亚型禽甲型H1N1流感病毒等43项事关转基因重组的安全证书,审批编号则由农基安证字(2009)第032号一直到074号。而遭到方立峰质疑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排列于《清单》末尾的072号到074号。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网”的官方信息显示,该网由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办、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承办。网站“审批信息”栏目中,《清单》最早发布时间为2009年10月22日,修改时间是2009年10月27日。

  10月22日,打开这个《清单》时,方立峰并没有看到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获批安全证书。但2009年11月27日再次打开时,“多了两个”。

  在转基因农产品(000061,股吧)商业化的道路上,安全许可的获得是最难突破的一环。而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安全证书的获批,也意味着该品种的生产性试验结束,并获得农业主管部门认可,技术方面的障碍基本扫除,转基因大米和玉米向商业化生产的大门迈出了最实质性的一步。

  最先回应安全证书批准的,是国内外股票的涨停。2009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大种子生产商——奥瑞金公司的纳斯达克股价涨了一倍。而有“转基因水稻第一股”之称的丰乐种业(000713,股吧)在2009年12月2日强势封住涨停,短短一周,丰乐种业涨幅高达23%。也正是看到股票涨停的迹象,让方立峰等一些关注转基因安全证书批准的人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转基因是不是松口了”,并寻找发现了那份清单。

  像方立峰一样,无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也是一夜之间突然发现,自己每天吃的主粮将要被改变。对此,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科院植保所研究院吴孔明在2004年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就曾表示:“那怎么办呢?难道要公决吗?普通老百姓的知识背景并不一样。”

  面对各界的疑问,2010年3月2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时表示,“以转抗虫基因水稻为例,经相关省政府部门审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评价和农业部批准,研发单位于1999~2000年开展了中间试验、2001~2002年开展了环境释放,2003~2004年开展了生产性试验,2004年申请转基因水稻生产应用安全证书。除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外,根据安委会的评价意见,2004~2008年,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对转基因水稻的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检测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彭于发也是当前这届安委会成员之一,他对媒体公开表示,从1997年开始,转基因作物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认定,一直遵循如上行政审批惯例,不仅转基因抗虫水稻如此,包括转基因抗虫棉等中间试验的审批也是如此,但确实从未对外公开。

  “我们承认在这类事情上,精英的知识和能力比公众要强,但我们第一,没把握他们是否足够强,强到肯定能做出正确的决策;第二,不清楚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在为公众谋利益,多大程度上在为自己谋利益——为自己谋利益也没关系,但要讲清楚谋了哪些利益、多大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周刊》如此表示。他并且认为,公众必须对转基因水稻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一份监管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国际性法律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其中的缔约方。议定书第23条要求:各缔约方应按照其各自的法律和规章,在关于改性活生物体的决策过程中征求公众的意见,并在不违反关于机密资料的情况下,向公众通报此种决定的结果;每一缔约方应力求使公众知悉可通过何种方式公开获得生物安全的信息和资料。

  “让争论发生在农业部批准之前,而不是之后。”周立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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