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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调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预征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3 22:12:40    浏览次数:121    评论:0
导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明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强对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工作,将普通住宅预征率由0.5%调整为1%。

  《通知》还明确,对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0%,具体由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思涵)
 
关键词: 增值税 住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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