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表示就即将纳入新医保目录的30种药品在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行为展开调查,启动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核价工作,对不合理涨价的药价不予承认。
新医改的医保目录药品,从定价到药品流通、招标等都采取高度严密的监管流程,在这个领域出现部分医保药品集中涨价,令人费解,但原因却又并不复杂。
当前药价形成机制属于双轨制特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价格分别由发改委和各地物价部门进行指导定价,而其他非医保药品则实行市场自主定价原则。发改委对医保目录药品价格主要采取“成本+利润”的指导原则,不过,商品价格形成并非是成本、利润的单纯核算,而是在市场参与主体通过讨价还价博弈寻找商品边际定价的过程。发改委的“成本+利润”定价模式所依据的成本和利润都是难以及时有效捕捉的自变量,这使不论是药品的原材料和人力资本等投入要素价格的上涨,还是两者使用效率提高所带来的成本下降,管制价格都无法反映市场变化。
面对近千种医保目录药物价格,以及复杂多变的成本、利润信息,发改委不论从人力还是精力解析,都很难条分缕析地分辨出企业提供的药品成本之真伪,而企业为争取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地罗列任何可能的费用塞入成本目录,以提高定价。另外,发改委依据其合宜性的成本+利润公式确定药品零价,而忽视药品物质要素和人力资本等投入要素的成本压力,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例如企业无利可图而索性退出医保目录,降低基本药物供给,人为造成供应短缺,变相提高居民消费非医保目录的高价药品。
与此同时,药品市场较复杂的交易壁垒所带来的高交易成本是导致是次医保目录下部分药品集中上涨的直接推手。药品价格的市场化与医疗服务价格的非市场化使以药养医问题久治不愈。药品在流通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加成属于医疗与药价形成机制不匹配下所导致的高交易壁垒和成本问题。发改委并非通过拆除不必要交易壁垒,提高交易便利性,以降低药价,而是通过对医保目录药价管制的药价双轨制以倒逼医药养医的灰色空间。这不仅难以有效改善高药价和看病贵问题,而且很容易使基本药物制度下的医保目录药品在现实医药消费中被边缘化——医疗人员变相少开低价的基本药物,多开高价药增加药价提成;从而倒逼药厂采取可能手段证明纳入医保目录药品涨价合理性。
多龙治水的药品监管体系增加了药品的交易成本。目前药品注册等为药监局负责、社保负责报销药费、卫生部门负责招标、商务部负责流通,而医院、药店负责最终销售。这种复杂的药品监管流程,实际上如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药品交易壁垒,从而推高药品交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