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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1 10:49:39    浏览次数:180    评论:0

    3)签约代理商作为居间人获得的销售佣金:

    销售人员填写部门事务联络文/申请单申请;

    销售总监审核居间行为的真实性;

    销售会计复核当次销售佣金返利金额是否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财务总监审核;

    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7、账务处理

    1)能够取得中介服务发票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2)没有取得中介服务发票,以费用报销支付的销售佣金由AR\AP主管根据公司费用管理、税务安排对销售经理应提供何种发票进行指导,本着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进行适当帐务处理;以现金直接支付的销售佣金通过私人帐户支付。

    3)签约代理商佣金:以发货折扣方式支付的销售佣金,视同销售返利进行账务处理。但在台帐登记时与销售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

    四、现金返利

    1、定义

    现金返利:公司销售产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返还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2、支付对象

    代理商、直接客户和其他有权决定是否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3、支付方式

    对于账外暗中支付的现金,由支付对象提供给公司对应金额的发票,公司通过费用报销方式处理。但申请人仅限于公司销售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

    不能提供对应金额发票的,又确需支付的,通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子公司”帐户支付。

    4、支付金额

    本着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从严从紧审批确定。

    5、审批流程

    销售经理凭发票填写报销单;

    销售总监审核现金返利的必要性;

    销售部门总经理根据需要可调整现金返利金额;

    财务总监审核;

    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6、账务处理

    AR\AP主管根据公司费用管理、税务安排对销售经理应提供何种发票进行指导,本着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进行适当帐务处理;以现金直接支付的现金返利通过私人帐户支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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