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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怀珠一审获刑12年 最大一笔受贿款来自黄光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6 14:46:29    浏览次数:179    评论:0
导读

图为宣判后相怀珠被带出法庭摄/法制晚报记者曹博远卷入黄光裕案的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收受

相怀珠一审获刑12年 最大一笔受贿款来自黄光裕

图为宣判后相怀珠被带出法庭摄/法制晚报记者曹博远

卷入黄光裕案的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收受黄光裕兄弟等人贿赂200余万元,今天上午,被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妻李善娟也因受贿一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

法庭外防控严密

宣判定于上午9时30分,今天的押解非常“低调”,一直未听见警车的鸣笛声,直至开庭,也未见到有押解被告人的警车出现。

今天宣判的二中院审判楼2层第三法庭外防控格外严密,未到开庭时间,已有两名法警守在法庭门口,遇人便上前询问:“去哪的?”大约9时20分左右,陆续有人进入到三法庭。9时30分,记者在距三法庭不远处的楼梯走廊处隔门倾听,隐约听到了脚镣声,与此同时,2层的电梯间也增布了多名警力,一打开电梯门便能撞见三四名法警。

大约9时50分,大约七八个人走出一楼电梯间,法庭内空无一人。记者在法院门口堵到这群人,当时,一名貌似相怀珠代理律师的男子像是正给家属分析判决。见到有记者在旁后,他们便闭口不谈,拒绝向记者透露任何信息,匆匆离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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