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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继银:国美起诉黄光裕理由牵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7 12:48:39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导读

  和讯消息 国美电器以及黄光裕重组董事局事件升级,继国美电器在5日发出起诉黄光裕的公告后。社科

  和讯消息 国美电器以及黄光裕重组董事局事件升级,继国美电器在5日发出起诉黄光裕的公告后。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仲继银对和讯网表示,国美选择此时起诉黄光裕动机可疑,且起诉理由牵强。

  2009年香港证监会曾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证监会指上述计划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元港元。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声明对此违反行为寻求赔偿。仲继银认为,回购事件发生已久,选择此时进行起诉动机值得怀疑,且回购行为涉及当 时 董事会的决议,不单单是黄光裕个人行为,只对黄光裕追责显得很牵强。

  仲继银称,回购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进一步认定,如果回购价格符合公司利益和市场化规律,回购行为透明,且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则此行为并不违法。

  对于黄光裕独资拥有并为公司的主要股东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动议,以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等决定,仲继银认为,黄光裕夫妇因拥有国美超过30%的股份而占据很主动的地位,胜算很大。最终决定仍取决于其他股东的立场。而国美以及黄光裕的声明正是针对此事的较量。

  “我们有能力让黄光裕出局,只是暂时不愿意做得这么绝。”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曾作出上述表示。陈晓称,通过增发股票来稀释黄光裕的持股比例就可以使其出局。仲继银则表示,事情没有所描述的那么简单,陈晓方面依然面临风险。股票增发时黄依然可以继续购买股票,这时候就是看资本实力问题,而贝恩资本作为逐利投资者的形象是否会拿出更多资金来对抗风险,还是个未知数。

 
关键词: 黄光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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