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着力点:
分配差距中的不公平因素
《华夏时报》:这是你对于劳动收入占比持续下降趋势以及国内财富分配存在问题的一种解读或解释吗?
李实:对于一些基本事实的解释,可能既有实证性的因素,也有一些规范性的因素。
比如劳动收入占比下降,可能并非简单的收入分配问题,还涉及很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因素。比如劳动力市场发育过程中的管理,比如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等等。我们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些不公平因素上。不能一概否定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对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一些积极因素。
《华夏时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方面不是初次分配吗?
李实:应该是两个层面的问题都有。当然,在初次分配中的问题比较明显,那就是劳动报酬在收入中的占比在下降。
这样一个趋势,反映了国内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特点。
国内经济转型,并非单纯的经济体制转型,而是包括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等问题,也就意味着经济结构的转型。特别是当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会带来劳动报酬的逐步下降,因为整个劳动力市场总的来说,其供过于求的局面还没得到根本的改变。在此情形下,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可能性非常小。这应是个阶段性问题。随着剩余劳动力逐步减少,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将逐步回升。
总之,初次分配比较复杂,有一定的客观性,不能单纯归结为分配制度不公的问题。
《华夏时报》:解决初次分配问题的核心是什么?是扩大就业,建立好的劳动关系吗?
李实:目前所能做的,第一,尽快促进劳动力流动,通过增加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使剩余劳动力有充分就业的机会。第二,经济结构的转变。因为劳动报酬偏低,反映了存在大量的低收入工作岗位。这与经济结构关系密切,如果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状况。第三,促进教育发展。那些低收入岗位,基本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就业岗位。这部分人群基本是初中毕业的受教育程度,难以从事技术水平要求更高劳动报酬也更高的岗位。因此,必须提高其学历和文化技术水准。第四,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时候,往往资本处在比较优势地位,劳动者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如果能建立一个地位相对平等的工资谈判协调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企业内部因素。很多人提出,特别是在一些私营企业,应建立工人自治的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这应是一个值得考虑的解决方法。
第五,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工资决定。计划经济时代那种政府帮助企业制定工资计划的做法不可行。政府所能够做的,是为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政府亦有责任监管企业落实社会保障项目。
《华夏时报》:你如何看因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而拉大收入差距的问题?
李实:户籍问题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管理的双轨制。在社会管理上将城市与农村相分割,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现在已是整个劳动力市场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制度性障碍。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这一制度,实行有区别对待的政策,以获取地方群体的利益,可能正是问题关键所在。目前已经到了在真正意义上改革户籍制度的时候了。比如取消城乡有区别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剥离很多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造成城乡差别的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但这需要一些城乡统筹或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设计。比如关于医保问题,现在实行的是城乡分别的医保制度,城市比乡村医保水平要高很多。但当乡村人口进入城市以后该享受哪种医保,就成为现实难题。如果让他们享受城市医保,将带来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很大压力,使得很多城市的财政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受到很大挑战。对此问题,虽可考虑分阶段解决的办法,但从根本上改革户籍制度这条路,还是要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