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林贝欣,险些不出门,“怕提及身份证,怕别人说三道四”。她始终不明确,身份证没问题,为何还会出现这样恐怖的误会。
住民身份证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指出,身份证是为了证明百姓身份,保障百姓合法职权,方便百姓举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然而“乌龙案”的频发,彷佛与这个初衷渐离渐远。
“紧张是身份证承载的信息量太大了。”王太元认为,身份证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公开信息,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这是可以在任何场所任何环境公开的信息;二是隐私信息,只有在公安构造的内部档案中才可查验,公安部门有任务为百姓严格保密。然而,我国现在对此并没有举行清楚区分,而是将全部信息会合在身份证一个证件上。在技能本事未到达肯定程度、缺乏大众信息办理法的环境下,很容易造成信息走漏,从而导致“乌龙案”产生。
别的,在身份证核查方面,现在我国执法还存在空白。王太元向记者介绍,核查是指议决证件上的公开信息核实身份的精确性与否,但核查部门并无权留驻足份证上涉及到的信息,复印或扣押证件。而我国执法并未对核查人员以及核查部门举行相应划定,立法上的空白造成个人私乡信息走漏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