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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贝欣事件的前前后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26 13:46:16    浏览次数:367    评论:0


源头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陈正明 萧江 

《从没出过广东的宅女怎会被义乌 警方通缉?》

变乱回放: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一偷窃团伙,抓获偷窃犯法怀疑人罗某、蒋某、陈某(均为女性)等人。警方在对罗某等人的过夜环境举行观察时发明,她们以林贝欣(女,1990年10月22日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的身份证在义乌登记入住。罗某等人交接指认,林贝欣也加入了作案。2008年9月13日,林贝欣因涉嫌偷窃被义乌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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