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卖出证券资金须优先偿还中小企业融资欠款。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投资者中小企业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与券商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券商中小企业融资专用账户。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中小企业融资欠款。
对于融券,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与券商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券商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5.期限6个月。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中小企业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风险有多大?
由于存在保证金“放大”作用,在投资者盈利放大的同时,一旦出现亏损,其亏损的金额也会放大。投资者熟知的一般证券交易,如果出现损失,损失的只是本金,但如果采用中小企业融资融券,那么损失的除了本金之外,还有中小企业融资融券的部分,这极易使得投资者陷入爆仓的危险。
上世纪90年代初,有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经过“杠杆型”投资的洗礼,并在大浪淘沙中出局。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初涉股市的投资者并不适合中小企业融资融券,用一句老话来形容,股票市场属于“一盈两平七亏”的市场,而中小企业融资融券的引入对经验不足的投资人有可能加大风险。相反,那些对证券市场操作有经验的行家,则可以利用买空卖空的手段实现逆市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