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于民间资本是很不公平,对于对于外资资本有点超国民待遇。2005年我们出了非公36条,现在又出新36条,我个人观点是这样,如果不改变现有市场体系,新36条也没有用,再出多少政策也没有用。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公路、铁路,这一次农行改革说准备让民资进去,我想这不解决根本问题。你不打破市场的分割,不解决歧视性的待遇,民间资本无所作为。我们看到有一些材料,说大富翁把财产转移到国外,要不在国内兴风作浪,要不“炒房团”、“炒煤团”,没办法,民间资本不公平。国外资本我们有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对民间资本这么不公平,这本身也是我们政策上一大失误,我们怎么样把民间资本好好做好,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就业,正面作用发挥出来才是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