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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关15个操作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5 14:42:40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通过实施有效的媒体公关,企业皆以实现持久、广泛、正面传播为公关目标。根据公关实践,成功实施媒体公关的四大考量标准,也是媒体公关的四个至高境界:

    一是在销售上小投入、大产出。衡量公关活动绩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销售和传播。销售是一个立竿见影的指标,通过媒体公关确实可以创造“奇迹”:在2001年赛欧上市之前,国内10万元轿车还属一片空白。于是,上海通用找到这个切入点,在赛欧上市之前借助新闻和公关的力量就把赛欧“10万元家庭轿车”的概念炒得妇孺皆知,使赛欧未曾与消费者谋面便已深入人心。结果赛欧在没有投入一分钱广告的情况下,订单就已突破了16000份,并且在不断上升。

    二是让媒体为企业免费做宣传。尽管媒体经营已商业化、市场化,要靠广告、发行等途径获取利润,并且“有偿新闻”之风正在侵蚀媒体公信力,但是让媒体免费为企业做广告并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关键在于企业的公关能力、策略和技巧。就拿海尔集团来说,2000年来,央视以每年至少三次,每次至少一分半钟在“新闻联播”中介绍海尔,央视所有节目中介绍海尔的时间长达7个小时。央视的影响力有口皆碑,广告可谓天价,海尔却没花一分钱,却获得得了不可简单评估的传播效应。

    三是不出现危及企业的负面新闻。很多企业对“控制负面新闻”都很重视,笔者曾经接触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联通吉林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等企业的公关企划主管,他们表示企业已把“控制负面新闻”作为营销传播管理的重点工作,并纳入对相关人员的考核管理体系,与绩效挂钩。同时,他们也表示“控制负面新闻”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负面新闻可谓防不胜防。道理很简单,负面新闻来自于政府部门行政检查、客户投诉、竞争企业作祟等原因,这些因素都不可控。企业只要争取到媒体对危机事件的理解,就有可能变换角度报道或不予报道,在关键时刻给企业以最大的支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四是媒体对企业客观、善意的提醒。企业不要把媒体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视为负面新闻,因为任何企业都存在问题。媒体对企业的新闻传播往往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动态新闻、人物专访、专题、评论等形式,尤其在专题、评论中,难免媒体会对企业“指手画脚”,提出一些客观、善意的提醒或建议。“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要媒体以尊重、爱护企业的心态为出发点,企业就应虚心接受,并把这种媒体传播视为一种良性传播。

    媒体公关的操作规则

    企业操作媒体公关虽无定律,但也要遵循一定原则,并坚持正确的媒体公关策略:

    一、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做专业的事。公关行销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实施专业化管理。我国很多企业都设立了专业的公关职能部门,并设有新闻发言人、新闻撰稿人等关键职位。诸如如海尔集团设有企业文化中心,对内负责企业文化研究,对外负责公关传播管理;科龙集团设立整合传播部,下辖公共关系科,负责公关传播事宜。当然,企业也可以把公关业务外包,也符合“专业”这条规则。

    二、站在媒体的角度来进行公关策划。企业和媒体对待新闻的角度是不同的,包括风格、选题、选材、表达、篇幅、版位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喜欢以实现传播目标为出发点,容易具有理想主义色彩,而媒体则要根据媒体风格、内容、版面等方面进行综合统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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