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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关15个操作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5 14:42:40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因此,企业进行新闻传播策划时必须站在媒体的角度来考虑,这样才能提高新闻刊载的几率,实现信息传播的目的。

    三、建立完善的新闻发布与传播渠道。新闻传播渠道包括很多种方式:一是“广泛发布”模式,如企业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座谈会、媒体恳谈会、网上新闻发布、名人见面会等;二是“特定发布”模式,企业直接把新闻通过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给目标媒体。即使采取“广泛发布”的模式,企业也必须予以跟踪服务,以刊发近于企业预期的新闻,二者相辅相成。

    四、加强媒体公关传播的计划管理。媒体公关计划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计划地选择对本企业来说实效的媒体、制定有节奏的新闻传播周期、选择最恰当的传播时机及确定最有效的传播方式等方面。只有通过计划管理,才能做到传播的长期性、有序性、节奏性、统一性。当然,即使是突发事件,无论是危机还是对企业利好的消息,也应快速制定媒体传播计划。

    五、企业要做到与媒体沟通主动化。媒体时时刻刻都在寻找新闻,具有极强的主动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企业与媒体互为客户,企业也应对媒体的主动作出回应,但这种反应有些被动。企业要主动“制造”并“奉献”新闻,这种情况更有利于优化与媒体的合作关系。在美国报纸传媒体上60%以上的新闻都是企业机构提供的,具有极强的主动性,而美国企业的今天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的明天。

    六、企业要建立与媒体多层次对话机制。这里的多层次对话机制,包括企业与媒体的基层、中层、高层之间的沟通与对话,通过机制化保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践证明,企业只与媒体基层人员(编辑、记者)“打交道”是不可靠的:一是好的新闻稿可能上不去,被中高层领导PASS(否决)掉;二是记者、编辑撰写的负面稿子可能在审查中“顺利过关”。也就是说,通过与媒体中高层沟通、交流,可以掐断“不友好”新闻、消息在媒体刊发,这使心存不良目的的记者、编辑失去“报复”企业的机会,更可使好新闻顺利通过审查过关。

    七、企业要把媒体视为自己的客户。企业应将媒体作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管理,把媒体客户进行细分,研究不同媒体对信息的需求,针对不同的媒体营销自己的企业形象,而不应该还停留在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没有什么新意的做法上。另外,当企业没有制造信息产品能力时,只有信息产品的毛坯时,就需要媒体来加工,媒体的工作要对企业和读者(或听众、观众)负责,这时媒体更是企业的客户。

    八、要认识、了解并理解媒体。企业公关人员只有了解媒体,才能知道媒体的所思所求,才能量身提供新闻稿,适宜媒体刊发。而通过理解媒体,容易创造一种良好的合作氛围,相信媒体的工作人员不会喜欢在企业的压力开展工作。同时,企业公关人员也应理解媒体在一些新闻传播上的不便,少做那些“互相为难”的事情,而把事情想在媒体前面。

    九、企业要有“新闻眼”。信息具有新闻价值,才能通过媒体的层层审核,因此企业要善于制造“新闻眼”。这恰应了美国著名传播学专家威尔伯?施拉姆的名言:要让媒体免费用你企业的事件作为新闻,就要巧妙策划,使一件本来可能不具备新闻价值的事件富于新闻性。其实,对于企业而言,能触动媒体“神经”的新闻往往是以下几个方面:企业领导人、创新产品及技术、行业地位、事件、活动、企业管理方法等方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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