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的保险利益如下:
1.42岁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获40万元保险赔付+账户内现金价值;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获40万元+2倍账户内现金价值。42岁后,对应其对寿险需求下降,可将保额调整至最低1万元。账户价值可在60岁左右积累40万以上。
2.在60岁前患35种重大疾病之一,可获40万元保险赔付。
3.在60岁前因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可获8-80万元赔付;在法定节假日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保额自动加倍,即可获16-160万赔付。
同理可为柳女士老公设计的保险方案如下:
保险险种
交费期间 保险期间
交费类型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至60岁 终身
年交
450,000元
8,000.0元
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至60岁 至60岁
年交
450,000元
4,666.5元
附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2008)
至60岁 至60岁
年交
900,000元
1,620.0元
合计
14,28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