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知史蒂夫•乔布斯是商业天才,但他同时还有修辞家、艺术家、使徒、谋略家、魔鬼和完美主义者的特质。要了解苹果为什么能成为今天的苹果,必须对乔布斯性格的诸多方面进行检视。
如果要找一个历史人物来对应乔布斯,或许达•芬奇是个合适的选择。这并不是说乔布斯达到了“文艺复兴人”的广博,也不是说他是艺术家——艺术家是一种职业,行政总裁(CEO)显然是另外一种。乔布斯会让我想到达•芬奇,是因为他们都属于极少数能够跨越人文科学与技术的能人异士。事实上,这是乔布斯本人对苹果的定位。2010年4月,他对前来采访的英国著名作家和演员史蒂芬。弗莱(StephenFry)说:“我一直是这样看苹果的:处在人文科学与技术的交叉口上。”
修辞家乔布斯不说废话。弗莱今年四月前往苹果总部拜见他的偶像时问到:“你会打算在近期离开苹果吗?这对于你的职业生涯也是一个完满的句号了。”乔布斯的回答里没有一个单词超过两个音节:“Idon’tthinkofmylifeasacareer.Idostuff.Irespondtostuff.That’snotacareer―it’salife!”(“对我来说,人生不是‘职业生涯’。做事,回应各种情况,•这不是什么职业生涯,这是人生!”)
即便是在iPhone几成“街机”的今天,回想起2007年1月的Macworld大会,仍然是一次震撼体验。那不仅是一次完美的讲演范本,也让新一代技客们重温了1984年第一台麦金塔电脑发布时的盛况。很多人看过乔布斯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讲演之后,都有自己英文进步了的错觉。乔布斯讨厌陈词滥调(例如‘职业生涯’),坚持用简单、直接、无歧义的词。这一点在苹果公司所有的对外文案中都有所体现,他们甚至像大型新闻机构那样有自己内部的语言风格手册。
传闻乔布斯爱读英国大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Blake)的作品。不过用字精准、直接了当的乔氏语言的妙处,并不在于对某种文学性风格的反刍和淬炼。简单的语言需要最高的技巧,当你把问题完全想透之后,必然能够用最日常的语言对其进行表述。行话和术语的长处在于迷惑外人,并为自己的行业营造虚幻的专业壁垒。作为沟通语言,行话是失败的。
简单来讲,乔布斯说人话。在不久前的iPhoneOS4.0操作系统发布会上,乔布斯用“情感”一词来描述苹果即将推出的移动设备广告系统iAd.“网页上的互动广告我们都很熟悉。它们有互动性,但它们没有办法传达情感。这就是为什么广告主的钱大部分还是流向了电视业,因为电视广告让他们得以传达情感。”
同样,无论是炮轰Adobe和Flash的“关于Flash的思考”,还是批判数字版权管理机制(DRM)的“关于音乐的思考”,都是文理清晰、深入浅出的应用文范本。
乔布斯的修辞功底还体现在他的说服力。早年跟他工作的工程师们发明了“乔氏力场”一词来形容这种无与伦比的禀赋。参与第一台麦金塔电脑的研发工作的安迪。赫兹菲德(AndyHertzfeld)在《硅谷革命》(RevolutionintheValley)一书中是这样描述乔氏力场的:“乔氏力场令人惊讶不已,它混合了富于魅惑力的修辞、强悍无比的意志以及为当前目的不惜扭曲任何事实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