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方面,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过程中,随着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村经济活动组织化等程度的提高,中国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却越来越大。如何破解这一矛盾,农村金融经历了几十年的改革,收效却依然不尽如人意。
近期,被简称为“一行三会”的中国金融管理层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因其内容广泛、高调明确而引人注目。农村金融改革能否因之而风生水起?许多对农村金融抱以期许的人正在重燃热情。
金融创新见效 全国农村有望推广
金融管理层开始大力推广农村金融创新的底气来自试点期间的效果。
2008年10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决定在全国九省市开展创新试点。据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在进行农村金融创新试点的九省中,涉农贷款余额为2.6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去年同期高13.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贷款和农户贷款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高19.4个和7.4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全国各项贷款增速7.9个和7.7个百分点。
九省市试点创新的金融产品直接带动的涉农信贷投放累计达559.5亿元,贷款余额264亿元,同比增长40%。原先较为单一的农村金融渠道也被拓宽,据央行统计,目前试点九个省市主抓的主导性试点创新产品有133个,试点县(市)有88个。
因此,“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指导意见》出台后的答记者问时便表示:“出台此次《指导意见》的核心目的,就是紧紧抓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这个突破口,通过金融系统积极不懈地共同努力,在全国努力创新和普及、推广一些真正契合农村与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与时俱进地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观察这分为五大项二十四条的指导意见会发现,其中的具体措施包括: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帮助大型农业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跨国涉农贸易和农业投资;加强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同时,支持优质涉农中小企业利用发行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等。
“目前来看,这个指导意见只是以前政策的延续和具体化,如果后续细则制定的改革力度不够大,只是按部就班,那么对带动整体宏观经济的冲击力也不会特别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马九杰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中如是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