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据说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是的,新加坡也有类似的“廉政公积金”,也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纳。与江门“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不同,新加坡的“廉政公积金”是公务员退休后的保障金,只有到退休后才可以使用。可以看出,江门的“廉政公积金”制度虽然借鉴了新加坡的经验,但因为“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这一举措,使得这一制度完全变了味,成了公务员们的变相福利。
尤需指出的是,新加坡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是建立在坚实的反腐制度之上的。譬如明确的职务消费制度。李雪勤在《民主与改革》一书中介绍:“新加坡总理、部长的薪水是很高的,但他们没有其他福利,家里雇佣人、出门乘车都要自己付钱。”诚如五邑大学政法系教师、法学博士王继远所言,“廉政不是取决于某个制度,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倘若财政预算不能公开、官员财产不能公示、职务消费制度不健全,“廉政公积金”制度恐怕只会在“国情”之下变异。 □刘义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