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局尚未接到消息
近日,有消息称上海市政府已经向中央提交了“一宽一严”两套改革房产税的方案,表明对普通住宅住房征收房地产保有税的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
同样是物业税改革试点区的深圳,对此有何准备?深圳地税局人员表示,他们目前也正在密切关注房产税的走向问题,但目前尚无这方面的新消息,并表示一有消息会告知记者。
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深圳作为首批建立物业税“空转”模型的试点城市,也是近年房价上涨的龙头城市,率先开征成为众望。
由于征收物业税需要走立法程序,而房产税是原先就有的税种,要在住宅范围内扩大征收,只需要对原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就行,因此被认为是另一种方式开征“物业税”。
据财政部高官在近日的一次论坛中透露,目前房地产税试点城市正在筛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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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房产税怎么收?
在美国,政府一般按1%到3%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各州的征收率不尽相同),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不过,美国对拥有个人住房的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比如给予一定额度的减免税额。而对从银行贷款购买自用房屋的,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贷款的利息支出。
在荷兰,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包括个人住宅和营业用房,对营业用房及低收入者有减免规定,但对个人住宅没有。这种税收政策可以说是在鼓励房屋出租,尤其是鼓励低收入者出租房屋。
加拿大以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总值的0.5%—15%、结合业主的不同情况征收房地产税,不同用途的地产,比如自己居住、自住加出租、商业性地产等类别的房地税也不相同,对拥有第二套住宅的人还以高税率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