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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的商海“杯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5 13:48:55    来源:记者 冯禹丁 张娅    浏览次数:424    评论:0

    

    都是“替罪羊”

    多年来,福特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碑最差的企业之一,屡屡被媒体冠以“裸奔制造者”、“信誉太差”、“臭名昭著”等评价,有足球评论员甚至直接喊出口号:炮打福特宝!福特宝不倒,中华人民共和国足球没个好!

    “足球参与人数最多,谈论的最多,你做好了是‘香饽饽’,做不好就千夫所指,能把你淹死。如果当事人意识到这一点,就应该有危机感。”余国琼说,“不过福特宝在履行赞助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是需要足协方面配合的,如果有关部门不配合,福特宝往往也无语无助。”

    遗憾的是,这家公司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危机感和专业精神。除了狐假虎威,没有诚信,垄断足球资源为足协敛财和气走合作伙伴之外,人们想不起福特宝究竟做了哪些实事。一位不愿具名的赞助商人士抱怨说:“福特宝姿态很高,好像是我们求着他们办事。每次问他们一些政策的决议,他们答复:这是上面的规定。”还有人对媒体爆料,“大凡曾经和他们有过合作关系的公司,很少有人再愿意和福特宝打交道,因为这家公司很不规范。假设有家公司想出100万元做甲A联赛的广告,中介公司找到福特宝之后,替这家公司完成了广告任务。到第二年,福特宝会甩开中介公司直接去‘抢’客户,并向这家公司报价说只要80万元。”

    但千夫所指的福特宝也有自己的难言隐衷,比如它是典型的“企业实行事业化管理”,有一套“体制内”系统行事的不透明程序和规矩,一些不尊重合作伙伴的行为和伤及赞助商的决定往往是它身不由己的。而取消升降级、联赛为世界杯让路、比赛场数减少、暂停联赛等这些重大违约事项,则大部分来自于上层意志,福特宝只是按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指令行事而已。

    有个比喻说的好:如果福特宝是CEO,足协则是永恒的“董事长”。在足协壮士断腕取消福特宝中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队的代理资格后,福特宝总经理邵文忠曾对媒体坦承:“这几年福特宝虽然做的是市场化很强的工作,但福特宝本身还是行政体制。”一位前福特宝员工也告诉媒体:“福特宝是足协的全资子公司,理论上它赚的每一笔钱都要上交足协,每一项决议都要跟足协某主任汇报,每一个想法、方案都要得到足协的认可。它虽然是一家公司,但很多东西控制不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商务周刊》,和福特宝的情况类似,他见过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项目在成立协会之前会先去注册成立一家商务运作公司,“仿佛认为这里面有利可图就赶紧先由自己人‘锁住’,其实这是个误区,体育赞助的营销是很专业的,不是谁都做得好,很多时候自己做不如外包给专业公司”。

    而足协自己名义上既是“民间团体”又是官方机构,既是非营利的社团机构又是隶属于体育总局的行政管理部门,协会和中心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权如何划分没人能搞清。唯一清楚的,是它的人事任免权和财政预算权都在体育总局,每年的经费要由体育总局拨批。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足球这么多年的“杯具”,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福特宝是足协的替罪羊,足协是体育总局的替罪羊,体育总局是官僚体制的替罪羊。”

    

    中超的“戊戌变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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